审查会后,经编制组修改及后续报批审查工作,预计15年会正式发布,实施日期可能为15年底或16年初。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2014年12月29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会议由褚波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杨榕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代表主编单位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副所长对标准的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审查会成立了以毛志兵为主任委员、童悦仲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专家委员会。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主编单位关于《标准》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编制组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详实,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审查的要求。
二、编制组在借鉴国内外有关标准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情况,创新性地提出设计阶段评价、建造过程评价、管理和效益评价三部分构成的标准评价体系,符合我国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现实要求。
三、《标准》内容全面、系统,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国家现行的经济技术政策,能够满足工业化建筑评价的需要,填补了国内标准的空白,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四、审查专家对《标准》(送审稿)提出的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
1、《标准》修改明确为适用于民用建筑的工业化程度评价;
2、适当调整设计阶段、建造过程、管理与效益等评价权重;
3、预制率偏高,建议做适当下调;
4、有关评价指标及要求应进一步修改完善。
审查专家委员会一致同意《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
延伸阅读
李克强: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 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确定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研究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更加有效支撑经济发展。
会议指出,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标准是关键。必须深化改革,优化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管理,着力改变目前一些方面存在的标准管理“软”、标准体系“乱”和标准水平“低”的状况,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会议确定:
一是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
二是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整合现行各级强制性标准,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推动向公益类标准过渡。
三是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允许企业自主制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四是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制定工作,以有效的市场竞争促进标准上水平。努力使我国标准在国际上立得住、有权威、有信誉,为中国制造走出去提供“通行证”。
解读: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虽然重点方向为产品与服务,但其仍可作为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的指导方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直重视工程建设标准改革工作,近年来先后立项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系研究”、“社团标准培育和发展政策研究”、“工程建设标准深化改革方案研究”等专项研究项目,具体改革措施有可能在15年及今后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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