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9日,吉林省省长蒋超良作《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15年工作时,其中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有“加快长春、吉林等地的住宅产业化,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长春市作为省会城市,将培育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引领吉林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按照《吉林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建筑支柱产业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扶持建筑业企业,给予包保扶持。对吉林省企业暂不具备施工能力的领域,鼓励外埠建筑业企业与本省建筑业企业联合投标,带动本省建筑业企业发展。
按照《意见》的要求,吉林省各市(州)、县(市)安排了时间表。比如,截至2020年,长春市成为建筑强市,建筑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等3个成为建筑大市,建筑业产值分别超过500亿元;延边州、四平市、辽源市、白城市、白山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等7个建筑优市,建筑业产值分别超过100亿元;九台市、延吉市、东丰县、前郭县等4个建筑大县,产值分别超过50亿元;松原市、白城市等2个建筑劳务大市。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吉林省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对装配率达到一定比例的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省级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对产业化企业自行生产部品构件、装配施工的项目,只缴纳营业税,部品构件不另行征税。
目前,正在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立健全企业、人员、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加快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探索建立项目法人诚信评估制度,对诚信缺失的项目法人予以公开曝光。到2020年,实现全省建筑市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全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
结合《意见》,吉林省正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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